退換貨資訊
退換貨規則
• 根據《消費者保護法》,您享有商品到貨後 7 天內(含例假日)之鑑賞期權益。請注意:「鑑賞期」為猶豫期並非試用期,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與原包裝(含贈品)之完整。若商品經拆封、使用或造成損壞、影響再次販售,即無法辦理退貨。
• 7 天鑑賞期自您本人或代收人簽收商品之次日起算,逾期視同驗收完成,恕不再受理退換貨申請。
• 若您需辦理退貨,請透過提供下列的客服管道聯繫我們,並提供訂單編號與退貨原因。經確認後,客服人員將與您聯繫後續退貨流程。待收到完整退貨商品與發票後,退款作業將於約 7 至 14 個工作天內完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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